工程技术学院2011届毕业答辩安排
1.指导教师评定成绩,填写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(一个同学一份)。时间:2011.5.19-5.24日,5.25日前由指导教师将学生成绩评审表转交相应的评审老师。
2.评阅教师成绩评定,填写评阅成绩表。时间:2011.5.25-5.29日,5.25日前由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将毕业设计(论文)定稿文本交相应评审老师,逾期不交者,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。
3.答辩时间
2007级电气工程:2011.5.30日,上午8:30开始;
2007级工程管理:2011.5.30日,商务8:30开始;
2007级水利工程:2011.5.31日,上午8:30开始。
答辩时由评审教师将相关材料(成绩评定表、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)带到相应地点进行答辩,答辩时由答辩组组长安排教师做答辩记录,并于答辩结束3日之内填写答辩记录表、答辩成绩评定表,由答辩小组组长收齐本答辩组材料后交教研室。
工程技术学院
2011年5月18日
